1988年,我十八岁生日,在国营红星机械厂的大礼堂里办。我爸是厂长,
几乎全厂的人都来了。那是我人生中最盛大的一天,也是我彻底死去的一天。
我藏在枕头下的日记,那些写给沈括的,浸透了整个少女时代爱慕与痴恋的文字,
被他当着上百人的面,一页一页撕碎,扔在我的翻糖蛋糕上。“姜月,”他居高临下,
眼神冰冷又淬着厌恶,“你对我抱有这种龌龊的心思,真让我感到恶心。”可所有人都知道,
他只是我爸战友的儿子,和我没有半点血缘关系。他转身搂住他新交的女朋友,
那个刚从文工团调来的漂亮舞者,在众人同情、鄙夷、看好戏的目光中,将我彻底碾碎。
01“姜月,你对我抱有这种龌龊的心思,真让我感到恶心。”那声音冰冷,
瞬间扎穿了我十八岁的心脏。我还没从他发现我日记的震惊中回过神,
那本粉色带锁的日记本,就被他狠狠摔在了地上。沈括,我爸最得意的门生,
我从小跟在身后喊“小叔”的男人。他比我大八岁,沉稳英俊,是厂里许多姑娘的梦。
也是我藏在心底的梦。此刻,这个梦的主人,正用一种看臭虫的眼神看着我。
他穿着时髦的夹克衫,和周围穿着朴素工装的宾客显得不同。“沈括,你干什么!
”我爸姜建国又惊又怒,快步上前想护住我,“月月她……”“姜叔,您该好好管教她。
”沈括打断我爸,目光却依旧钉在我身上,“小小年纪,
脑子里想的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?传出去,我们两家的脸往哪儿搁?”他的声音不大,
却让原本喧闹的大礼堂瞬间安静。上百双眼睛齐刷刷落在我身上,带着好奇、鄙夷,
但更多的是看热闹。我的脸火辣辣的,四肢冰冷,血液好像都凝固了。
我看见沈括身边站着的白薇,厂里新来的文工团台柱子。她穿着一身鲜红连衣裙,
衬得皮肤很白。她轻轻挽住沈括的手臂,嘴角带着一抹得意的微笑。原来,
前几天厂里传言沈括在追她,是真的。“沈括……”我张了张嘴,嗓子干得发疼,想解释,
想说你明明知道我们没有血缘关系,想问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。可我什么都说不出来。
他脚边散落的,是我一笔一划写下的心事。“1986年3月5日,今天下雨,
沈括把他的伞给了我,自己淋着雨跑回了单身宿舍,他的背影真好看。
”“1987年9月1日,他升了副科长,爸在家里摆了一桌,他喝了点酒,脸颊红红的,
我想伸手摸一下,又不敢。”“1988年6月20日,明天我就十八岁了,我想告诉他,
我喜欢他,喜欢了好多年……”那些我珍藏的秘密,此刻成了我不知羞耻的罪证,
被公之于众。沈括懒得再看我一眼,搂着白薇转身就走。“抱歉了各位,扫了大家的兴。
”他客气的对众人点了点头,那姿态,好像只是处理了一件垃圾。灯光下,他的背影决绝,
和白薇的红裙子像一幅刺眼的画。我爸气得浑身发抖,指着他的背影骂“混账东西”,
可沈括连头都没回。我眼前一黑,彻底失去了知觉。再次醒来,是在厂医院的病房里。
我妈趴在床边哭红了眼睛,我爸蹲在墙角一根接一根的抽烟,像是一夜老了十岁。“月月,
你感觉怎么样?”我妈见我醒来,连忙抹了抹眼泪。我没说话,只是睁着眼睛,
呆呆的看着天花板。那个写日记的姜月,在十八岁生日那天,已经死了。出院后,
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,三天三夜没吃没喝。第四天早上,我打开了房门。
我对我爸妈说的第一句话是:“爸,妈,我想去深圳。”那时候,南下淘金的风潮刚起,
深圳在很多人眼中,是个有机会也充满危险的地方。“胡闹!
”我爸把烟头狠狠摁在烟灰缸里,“你一个女孩子家,去那么远的地方干什么!你放心,
沈括那个小王八蛋,我饶不了他!”“爸,”我平静的看着他,眼神无比坚定,“这件事,
到此为止。我想出去闯闯,换个环境。”我不想再留在这个让我窒息的地方,
不想再看到任何熟悉的面孔,不想再听到任何关于沈括的消息。我爸还想说什么,
我妈拉住了他,对我点了点头。“去吧,”她含着泪说,“家里永远是你的后盾。
”走的前一天,我去了一趟邮局,给我唯一的好朋友周晓晓打了个传呼。她匆匆赶来,
塞给我一个信封,里面是她所有的积蓄,三百二十一块五毛。“月月,到了那边,一切小心。
”她抱住我,哭得停不下来。我拍了拍她的背,一滴眼泪都没掉。我的眼泪,
在那天晚上已经流干了。坐上南下的绿皮火车,我从包里拿出了我爸偷偷塞给我的存折。
在火车经过一条大江时,我打开车窗,将一张旧电话卡掰成两半,
毫不犹豫的扔进了滚滚江水。再见了,沈括。从今往后,姜月的人生里,再也没有你。
02南下的火车哐当了三天两夜。车厢里混杂着汗味和泡面味,
还有一股劣质烟草的呛人气味。我抱着我的行李包,缩在硬座的角落,
看着窗外飞速倒退的田野和村庄,心里一片茫然。深圳,这个在报纸上反复提及的名字,
对我来说只是一个符号。我不知道等待我的是什么,但留在红星厂绝对不是个选择。
下了火车,一股湿热的浪潮迎面扑来。满眼都是行色匆匆的人,
耳边充斥着听不懂的粤语和各种口音。高楼正在建起,到处是热火朝天的工地,
空气里弥漫着尘土和机遇的味道。这里的活力,是红星厂完全没有的。我按照报纸上的地址,
在郊区租了个便宜的单间。那是个农民自建的握手楼,房间小得只能放下一张床和一张桌子,
整天见不到太阳。我爸给的钱,我一分没动。我开始找工作,
但一个只有高中学历的内地女孩,能找到的工作很少。
我在劳务市场被黑中介骗走了身上仅有的几十块钱,去应聘文员,人家嫌我不会说粤语,
不会用电脑。最饿的时候,我站在包子铺门口,闻着那股香气,
口袋里却连五毛钱都掏不出来。那晚,我坐在冰冷的床沿,看着窗外另一栋楼里透出的灯光,
第一次感到走投无路。就在我快撑不下去的时候,一家电子厂要了我。流水线上的活,
一天十二个小时,两班倒。每天的工作就是重复同一个动作,给电路板插上零件,
枯燥得磨人,手指也总是生疼。同宿舍的工友大多是和我差不多的农村女孩,
她们的梦想就是攒够钱,回家盖房子嫁人。我跟她们不一样。我白天在流水线上像个机器,
晚上回到宿舍,别人聊天打牌的时候,我就着昏暗的灯光看书。我把所有的工资,
除了基本开销,都用来买书和报读夜校。我学英语,学财会,学一切我觉得有用的东西。
我知道,流水线不是我的终点。有一次,车间里新到的一批货出了问题,
因为一个零件尺寸不对,整批电路板都用不了。返工成本很高,车间主任急得满头大汗。
所有人都没办法的时候,我默默画了张图纸,对一个连接件做了个小改动,
绕过了那个错误的零件,解决了问题。这件事,惊动了厂里的香港老板。
他亲自把我叫到办公室,看着我递过去的、画得工整的改造图,
用不标准的普通话说:“小姑娘,你叫什么名字?”“我叫姜月。”我平静的回答。
从那天起,我被调离了流水线,成了老板的助理。我开始跟着他跑业务,见客户,
学着看合同,谈生意。我学得很快,也肯吃苦。为了拿下东北的一个单子,
我陪客户在酒桌上喝倒了三个东北大汉,自己也喝到胃出血进了医院。醒来后,
老板站在我病床前,递给我一份签好的合同和一份新的任命书。我成了业务部经理。那一年,
我二十一岁。我给自己买了一枚银戒指,光秃秃的,戴在了右手大拇指上。它提醒我,
我能靠的只有我自己。我的人生,像按下了快进键。我抓住了几次机会,从电子产品到外贸,
再到房地产。我见证了这座城市的飞速发展,也在这股浪潮中,为自己挣下了一片天地。
六年时间,足以让一个不谙世事的少女,脱胎换骨。我有了自己的公司,
在深圳最贵的地段买了房。我剪掉长发,学会穿套装和高跟鞋,学会在谈判桌上寸土不让,
也学会在酒桌上游刃有余。身边的人都喊我“姜总”,他们敬我,也怕我,
但没人知道我的过去。这六年,我没跟家里联系过一次。不是不想,是不敢。
我怕听到那个人的名字,怕自己又回到过去的情绪里。直到那天,
我接到周晓晓从老家打来的长途电话。她在电话那头哭着说:“月月,
你快回来吧……姜叔他……没了。”03我爸去省城开会的路上出了车祸,当场就不行了。
这个消息瞬间击垮了我。我挂了电话,站在深圳湾的落地窗前,看着窗外璀璨的夜景,
感觉整个世界都在旋转。我以为自己已经足够坚强,可听到我爸的死讯,还是绷不住了。
那个疼爱我的男人,那个在我最狼狈的时候,颤抖着说“爸饶不了他”的男人,
那个偷偷往我包里塞存折的男人,就这么走了。而我,连他最后一面都没见到。
我连夜订了最早的航班。飞机降落在省城机场时,天正下着小雨。
分公司派来接我的司机小王早已在出口等着。“姜总,节哀。”小王低声说。我点了点头,
坐进车里,说:“直接去红星厂。”六年过去,曾经辉煌的国营大厂已经走向衰败。
车子开进熟悉的厂区,记忆中热闹的景象早已不在。红砖墙斑驳脱落,
宣传栏里的红漆标语也褪了色。路上行人稀少,大多是些步履蹒跚的老人。厂子效益不好,
已经半停产了。年轻人走的走,散的散,只剩下一些老职工守着这份铁饭碗。家还是那个家,
在厂里分的家属楼三楼。我用钥匙打开门,一股尘封已久的味道扑面而来。我妈不在家,
大概是去了殡仪馆。客厅的陈设和我离开时一模一样,只是蒙上了一层薄灰。
墙上还挂着我爸当年的“劳模”奖状,旁边是我小时候画的画。感觉像上辈子的事了。
我在我爸的书房里,找到了一个旧木箱。箱子里没有值钱的东西,只有一些老照片,
几枚军功章,还有一沓厚厚的信。是我写给周晓晓的信。原来,这六年,
周晓晓一直把我南下后的情况,用写信的方式,告诉我爸妈。我一封封的看下去。
“叔叔阿姨,月月在深圳很好,她找到工作了,在电子厂……”“叔叔阿姨,月月升职了,
当了经理,她说等过年就回来看你们……”“叔叔阿姨,月月自己开公司了,
她说等她挣了大钱,就把你们接到深圳去享福……”信的最后,还夹着一张我爸写的信,
没有寄出去,看日期是半年前写的。“月月,我的好女儿。见信如晤。爸知道你恨,爸也恨。
沈括那个混账东西,你走后第二年就跟那个白薇分了,后来再没找过。
他现在是厂里的一把手,可爸看得出来,他过得一点都不好,整天跟个活死人一样。
但这些都跟你没关系了。爸不求你原谅他,只求你过得好。你在外面受的苦,
晓晓都跟我们说了。是爸没用,护不住你。别回来了,永远别回来,就在外面,
好好过你自己的日子。爸和你妈,只要知道你平安,就够了。”我的眼泪,终于决堤。原来,
他们什么都知道。我在家里坐了一整天,直到天黑,周晓晓找了过来。她比以前胖了些,
也成熟了些,一见我就红了眼眶。“月月,你可算回来了。”我们抱在一起,哭了很久。
从她口中,我得知了这六年的种种。我爸的葬礼定在后天。红星厂里人情冷暖,我爸一走,
那些平日里巴结奉承的嘴脸,立刻就变了。我妈一个女人家,根本应付不来。“没事,
我回来了。”我擦干眼泪,对晓晓说。第二天,我去了一趟殡仪馆。灵堂布置得很简单,
我妈憔悴得不成样子,一个人守在那里,看到我,眼泪又下来了。我扶住她,轻声说:“妈,
剩下的事,我来处理。”我用最快的速度,联系了市里好的殡葬服务公司,
把我爸的后事安排得妥妥当-当。那些原本对我妈爱答不理的厂办人员,
看到我开着挂特区牌照的奥迪,身后还跟着几个西装革履的助理时,
态度立刻一百八十度大转弯。人,永远是这么现实。葬礼前一天,按照习俗要去墓园看地。
墓园在城郊的山上。那天,天阴沉沉的,飘起了细雪。我穿着一件黑色羊绒大衣,
撑着一把黑伞,独自一人站在为父亲选好的墓地前。雪越下越大,
很快就在地上积了薄薄的一层。就在我准备离开的时候,一个熟悉又陌生的身影,
出现在不远处的雪地里。他撑着一把同样是黑色的伞,穿着一件深灰色的呢子大衣,
身形依然挺拔,但整个人透着一股说不出的疲惫和颓唐。是沈括。他显然也看到了我。
那一瞬间,他整个人都僵住了。六年了,这是我离开后,第一次见到他。他瘦了,也老了,
眼角有了细纹,曾经明亮的眼睛,此刻黯淡得像两潭死水。但在看到我的那一刻,
那两潭死水里,竟然泛起了一丝微弱的光。他朝我走了过来,步子有些踉跄。
“月月……”他的声音沙哑得厉害,带着不敢置信的颤抖,“是你吗?”我静静的看着他,
脸上没有任何表情。他走到我面前,想伸出手来拉我,
那只曾经无数次摸过我头、给我递过糖的手,此刻却显得那么陌生。“月月,
这些年……你怎么一直没跟小叔联系?”他贪婪的看着我的脸,眼眶泛红,
“在外面过得好吗?受委屈了吗?”我微微一侧身,躲开他伸过来的手,顺势退后一小步,
拉开了距离。这个动作,让他伸在半空中的手,尴尬的停住了。我抬起眼,
迎上他充满期盼和悔恨的目光,然后,轻轻的、礼貌的,歪了歪头。“不好意思,
”我用一种对待陌生人的、客气又疏离的语气,轻声开口,
“请问你是……”04我话音落下的瞬间,沈括脸上的血色褪得一干二净。
他眼里的光彩瞬间消失了,只剩下震惊和错愕。“月月,你……你不认识我了?
”他声音发颤,好像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。风雪似乎更大了,卷着雪粒子,打在伞面上,
沙沙作响。我看着他,很轻的笑了一下,那笑容没有到眼底,只是嘴角一个礼貌的弧度。
“这位先生,我想你可能是认错人了。”我的语气平静,像在陈述一个事实,“我姓姜,
单名一个月亮的月。我们,以前认识吗?”“我……我是沈括啊!”他急切的上前一步,
似乎想抓住我的手臂来证明自己的存在,“我是你沈叔叔,你不记得了?”“沈叔叔?
”我微微蹙眉,做出努力回想的样子,然后抱歉的摇了摇头,“不好意思,我父亲的朋友里,
似乎没有姓沈的。而且,我也不习惯被一个陌生男人叫得这么亲近。”他彻底愣住了,
那张曾经英俊的脸上,此刻写满了慌乱和无措。这副模样,
和他六年前在我生日宴上那副高高在上、冷漠厌恶的样子,判若两人。
“不可能……你怎么会不记得……”他喃喃自语,眼神涣散,似乎受到了巨大的打击,
“我是沈括……”“这位先生,”我收起了那丝客套的微笑,神色冷了下来,
“今天是我父亲的头七,我不想在这里跟不相干的人浪费时间。请你让开。”我说完,
不再看他,撑着伞转身就走。雪地里,留下一串清晰又决绝的脚印。我能感觉到,
他的目光像钉子一样钉在我的背上,滚烫,又充满了痛苦。但我没有回头。一次都没有。
回到车里,司机小王已经发动了车子,暖气开得很足。“姜总,都办妥了。”“嗯,回吧。
”我靠在后座上,闭上了眼睛。车子缓缓驶离墓园。后视镜里,沈括的身影越来越小,
他依旧站在原地,像一座被风雪覆盖的雕像,孤零零的,一动不动。
我面无表情的收回了视线。沈括,这场戏才刚刚开始。
六年前你加在我身上所有的羞辱和痛苦,我会让你一点一点,加倍的尝回来。接下来的两天,
我忙着处理父亲的后事。葬礼那天,来了很多人。有厂里的老同事,有市里的一些领导,
还有我从深圳叫来的几个商业伙伴。灵堂庄严肃穆,我穿着一身黑色西装,站在那里,
一一回礼。我看到了沈括。他站在人群的末尾,穿着一身熨烫妥帖的黑色西装,
胸前别着一朵白花。他看起来比前几天更憔悴了,下巴上泛着青色的胡茬,眼下的乌青很浓。
他的目光一直落在我身上,复杂得像一张网,里面有悔恨,有痛苦,有不甘,
还有一丝我看不懂的祈求。我只是淡淡瞥了他一眼,便移开了视线,
好像他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背景。葬礼结束后,我妈因为悲伤过度,被周晓晓扶着先回去了。
我留下来处理一些收尾的事宜。宾客散尽,灵堂里重新恢复了安静。
我独自一人站在父亲的遗像前,久久没有说话。“月月。”一个沙哑的声音在身后响起。
我不用回头,也知道是谁。我没有理他,只是伸出手,轻轻拂去遗像上的一点灰尘。
“对不起。”沈括的声音里带着浓重的鼻音,“姜叔的事,我很抱歉。我……”“沈厂长。
”我终于转过身,打断了他的话。他现在是红星厂的一把手,所有人都这么称呼他。
我用这个称呼,清晰的划开了我们之间的界限。他果然僵住了。“沈厂长能来送我父亲一程,
我们姜家感激不尽。”我微微颔首,语气是公式化的客气,“现在葬礼已经结束,
您公务繁忙,请回吧。”“月月,你别这样对我……”他的声音里充满了哀求,
“我知道你恨我。当年……当年是我混蛋,是我错了。你打我骂我都行,别不认我,行吗?
”他说着,竟然红了眼眶,一个**十岁的男人,在我面前露出了近乎脆弱的神情。
要是六年前的我,看到他这副模样,恐怕心早就软了。可现在,我的心比石头还硬。“恨你?
”我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,轻轻笑了一声,“沈厂长,你太高看你自己了。恨一个人,
也是需要力气的。你还不配我浪费那个力气。”他踉跄的后退了一步,脸色惨白,
嘴唇动了动,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。“至于‘不认你’……”我走近他,